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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现代社会中,女性应如何应对性侵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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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现代社会中,女性应如何应对性侵犯

最近,几个争议较大的性犯罪案件刺激了公众的神经。我们且不论这些案子判的对不对,我想先谈谈,在现代社会条件下,女性应当如何面对性侵害犯罪的伤害。

什么叫“现代条件”?那就是那就是一种更加开放,更加理性的社会思想。在古代,由于传统的“贞洁”观念,使得我们对性犯罪的反对和打击力度非常大。但是,我的法制史老师告诉我,古代的打击性犯罪的法律,实际保护的并非受害女性的性权利,而是该女性与之有从属关系的男性的权利,比如父兄、丈夫等等。当时老师还说了一个笑话,为什么“寡妇门前是非多”,就是因为她没人管啊。

所以,在现代条件下,我们看待性犯罪,必须更多的从受害女性自身的利益出发,要注意保护受害人的权益。

最近判决了一些有争议的性犯罪案件,有的人通过这些案子,总结出一个规律:“面对性犯罪,受害女性应当配合。”这个观点看似荒谬,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。

我的一个师姐去了美国留学,在跟我们聊天的时候就说到她和她的美国同学聊这个问题的情况,给我们说了美国是如何教育女性应对性犯罪侵害的。(注:针对目前对男性的性侵犯罪的案件数量上升,也有的州开始尝试对男孩子也进行类似教育)

在美国,通常初中就会开设相关课程,有的州甚至在小学高年级就开课。讲课的具体内容因各州的情况不同而各异,但基本都有如下两个内容。

1、面对性侵,因进行有限度反抗。受教育者应当明白,面对性侵,一旦犯罪行为进入实行阶段,你通常是无力通过暴力反抗来阻止侵害的发生的。所以,你要做的应该是“有限度反抗”,其意义并非摆脱侵害,而是表示你是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的,为日后的定罪做准备。这一条,在一些比较保守,对女性权利保护比较强的州不一样。比如在加州,老师会要求你完全不要反抗,因为在加州作为女性只要你去警察局告有人强奸你,不需要提供另外的证据,警方就可以着手调查,而你不反抗的行为也不会在审判时被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。

2、在性侵过程中,不要进行激烈反抗了;如果有快感,也不需特意克制。这一条是几乎所有的州都一样的。在西方的人权思想中,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。美国的犯罪统计显示,在面对性侵犯罪时,女性通过激烈反抗摆脱侵害的情况极少,反而是因此激怒犯罪分子或者导致犯罪分子的生命伤害的案件更多。如果你进行激烈的反抗,激怒犯罪分子对你的生命实施加害,那就得不偿失了;而在美国,如果你的反抗造成了犯罪分子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害,也会成为警方和法庭关注的问题,甚至可能反而导致你收到法律的惩治。(按:这一点就不如中国了,中国有个“特殊正当防卫”的规定,不会造成“反入罪”的情况;但是会削弱犯罪分子的量刑是肯定的,比如最近大家众所周知的一个案子)。

以上两条,是最基本的内容。在美国,是以各州为单位形成法律体系的,各州之间法律规定差别很大,除了以上两条之外,其他的内容就天差地别了。比如有的州要求被害人要注意看清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,而有的州则要求受害人绝不要试图观察犯罪分子,避免激怒犯罪分子。
我认为,在性侵和生命之间做选择的话,无疑应该选择生命。但这不意味着反抗导致罪犯杀人成为减罪的理由,这个可能有点拗口,这么说吧,被侵犯者选择誓死反抗,是被侵犯者的权力,但由此而导致侵犯者杀人,不能作为犯罪者减刑的理由。其实,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你所举证的案例,只能说明法官的无知、无能,要知道,我国刑法是非常明确地规定了三种情况的“无限防卫权”的,其中就有“强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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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baba1 金币 +3 发贴鼓励 2012-6-4 17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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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话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命只有一次 输了不能重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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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的就该时时注意  离那些远点  没有安全意识  出门遇鬼那是早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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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玩意吧,不要盲目抵抗,要见机行事,保命要紧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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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的角度中西方真是大不同啊,受教了啊,学习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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