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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浙江临海男子酒后当街强奸女子 事后称喝酒惹祸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賊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3:00     标题: 浙江临海男子酒后当街强奸女子 事后称喝酒惹祸

  俗话说“酒能壮胆”,但浙江临海市的这名男子也太“大胆”,醉酒后兽性大发,竟在超市门口当街强奸女子。6月26日上午,临海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,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。
  2012年2月23日夜,现年25岁的的刘某在临海某地的KTV与朋友几个喝酒唱歌后,又与朋友一起带了几个KTV坐台小姐去外面吃夜宵。
  席间,刘某和一名叫小玲的女子拼酒,不知不觉便灌下了4两左右的二锅头。
  平时只能喝四五瓶小青岛的他,喝下这些酒后早已酒意上头,有些醉了。
  到了凌晨三点多,喝得晕乎乎的刘某提出送小玲回家,毫无防备的小玲答应了。
  两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小玲家附近,一家大型超市门口。小玲说感谢刘某送她回来,接下去的路她自己会走,可刘某哪里答应,提出要去小玲房间。
  这时小玲才发现刘某送自己原来是有所图谋的,拒绝了。
  刘某竟“兽性大发”,强行把小玲按倒在地,意图强奸。
  小玲大声呼救,无奈势单力薄,刘某还用手捂住小玲的嘴巴。
  幸好这一幕被驾车经过的车主看到,随后便报了警。警方迅速到达后,阻止了刘某的兽行。
  事后刘某后悔不已,连呼都是喝酒惹的祸。临海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,刘某违背妇女意志,在公众场所强奸妇女,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。
  另外,刘某因意志外原因强奸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,依法减轻处罪。法院当庭作出了如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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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喝多了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,强奸未遂还判了六年。途个什么那,还不如花点钱找个女的那。千万不能冲动,后果很严重。
作者: ixt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3:06

哈哈 6年
6年后 菊花都烂了吧
6年后 应该不再需要女的吧
好丽友,好基友,一起走.
作者: 大众交通网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4:32

人生最大的杯具就在这个地方,理智很重要。
作者: a607754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4:56

那个女的也有点假吧,在KTV那种地方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?
作者: yth199351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7:20

喝酒喝糊涂了,要强奸也不能在大街上啊。这不是找死吗
作者: xh979677    时间: 2012-6-27 19:04

这就是一傻逼,首先强奸就是犯傻,居然还在大街上强奸,那就是傻上加傻,被判6年活该
作者: 猩猩psp    时间: 2012-6-27 22:27

本质上就是个有问题的人,只不过喝酒后合适的环境把这种问题放大啦~
作者: kyt657139    时间: 2012-6-27 22:32

估计平时就有这想法,喝酒了就做出来了,活该呀
作者: mklw75    时间: 2012-6-27 23:42

有性格哦,不知道当街多少人观看啊 ,额呵呵
作者: samzw    时间: 2012-6-28 19:27

这酒后乱性也有点过头了吧,大街上,看来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人
作者: minqishan    时间: 2012-6-28 19:36

强奸已经是很傻逼的事了,当众强奸更傻逼,最傻逼的还是强奸未遂
作者: tk747    时间: 2012-6-28 21:13

酒品不行啊。。6年 还没强奸到。。。招妓不得了。。什么样的都有。。
作者: ZKMzkm123    时间: 2012-6-30 16:54

兄弟们记得啊!没成功的都可以减轻处罚啊!
作者: 002193    时间: 2012-6-30 17:12

这是典型的酒后无德精虫上脑啊
这下可以在牢里好好反省了
红心加
作者: wupeihua1978    时间: 2012-7-8 18:33

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醉酒犯罪并不能减轻罪责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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